1960年元月中旬,學校放寒假,我回家過年。
从新化县崇山完小步行 80多里来到新化县城,因班车停运,小路不会走,只好走马路。第二天行至新邵龙溪铺,第三天至邵阳市区,第四天至隆回周旺铺,第五天下午到隆回县紫阳乡泥斛邱家,行程360多里。沿途只有供销社饭店能餐宿,每店每天只卖20斤米的饭,错过开餐时间,即使身带粮和钱,也只得买几块饼干,冲一杯白开水充饥。在龙溪饭店开晚餐时,我买好饭菜,放在餐桌上,去取筷子时,谁料一个油头垢面约7、8岁的女孩从桌下爬出来,伸手抓了一把饭往嘴里塞,当时我心情不悦,转念一想,你比我更需要,就给了你吃,幸好店里还有饭菜,我好说歹说,营业员才卖给我。
至邵陽市旅店,在北風中行了3天,我已疲憊不堪,早早入睡,半夜時分,被警察敲開門,問我姓甚名誰,從何處來,到何處去,幹什麽,我一一作答。警察要單位證明,我說沒有,他們把我當流竄犯抓,直往派出所拉,我使出全身力氣不跟他們走,心想:進去容易,出來難,學校無電話,校長回家過年,誰也不能證明我是崇山完小的教師……我說:“從邵陽師範畢業工作才半年,該校傳達室譚叔與我最熟,我叫他,他隨時會開門的!”于是警察將我夾在中間,行了3裏多路,來到母校,譚叔做了證,才算了事。回旅舍路上,寒風凜冽,渾身篩糠,歎了口氣,回家真難啊!
第五天下午,我到家,母親笑逐顔開,忙生火做飯,不足半小時“羹飯一時熟”,芳香四溢,心想我可以吃頓飽飯了,但生怕家裏缺糧,吃了兩碗,把碗放下,母生疑:“去年過年你每餐吃3碗,當了半年老師爲什麽吃不得飯了?”並上下打量我,說我瘦了一圈,我說沒有,母親到底看出端倪,反複詢問。我只好實話實說:“每月只供應我26斤米2兩油,卻教了六年級兩班和五年級一班的數學,還當了一個班的班主任,每天忙得團團轉。母親含著淚又夾菜又添飯,我又吃了兩碗。母親說,你弟食堂定量每天1.1斤大米,我每天9兩,能吃飽了。我家囤子裏有兩擔多谷,有一壇子菜籽油,你放心吃,把身體調養好,于是我“一日三餐九碗飯”。離開學只有6天了,母親砻稻谷、舂米、磨粉、油炸米粑,給我備足5天的幹糧,我到大隊開了證明,准備啓程。
三年困難時期,因交通不便,我未回家,每月只寫信報個平安。
改革開放以後,修好了新化至隆回的沙石路,這十年,將沙石路改造爲水泥路,緊接著截彎取直,將水泥路改建爲瀝青路,全程僅114.2公裏。老家有事,每次從新化縣城出發,兒子、孫子或孫女自駕車帶著家裏人僅用3小時可到家,回家太容易了!